博鱼·综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入口咸阳市人民政府经核实,河南街小区西门外聚盛宏、老马家牛羊肉泡馍、淳香园3家门店存在未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导致部分油烟外排现象;老马家牛羊肉泡馍、淳香园泔水收集桶破损导致部分泔水和残渣遗洒及未及时清理的现象,未发现餐饮污水直排行为。
整改措施:一是对3家门店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立即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经食药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营业;二是要求老马家牛羊肉泡馍、淳香园对破损泔水桶立即更换并对遗洒的泔水和残渣进行清理,保持清洁卫生;三是河南街社区将加大辖区内餐饮门店宣传教育力度,引导门店规范泔水收集;四是加大辖区巡查检查力度,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受理编号11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宝泉路中宏星苑小区(多臂厂家属院)因“三供一业”电网改造工程进行地面开挖,作业时噪音大,黄土裸露,扬尘污染严重”。
经核实,8月20日,秦都区执法局对信访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中宏星苑小区“三供一业”电网改造工程由陕西中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原定工期为2019年8月1日至8月15日,因多雨造成工期延期。经走访了解,该工程施工时间为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因对住宅楼四周进行开挖,现场存在少量黄土裸露的现象;噪音源主要为切割电缆作业时产生,目前电缆切割作业已全部完工,预计2019年8月26日整体完工。
整改措施:一是工地严格按照“六个100%”要求做好扬尘治理,目前,裸露黄土现场已全面覆盖到位;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对该区域的检查巡查力度;三是加大辖区巡查检查力度,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经核实,安定路西关小学操场改造工程由西安瑞丰祥拆迁有限公司施工,工期至2019年9月1日。经调查,因需在开学前完工,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超时施工现象,噪声源主要为大型机械作业过程中产生。
查处情况:秦都区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56条规定,对瑞丰祥拆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1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施工企业22时后禁止施工并做好降尘降噪工作;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对该区域的检查巡查力度,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受理编号12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先河国际社区北门有一家醉成都烧烤串串,油烟味道大,深夜喝酒猜拳声噪音扰民”。
经核实,醉成都餐饮店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但在制作高汤时存在少量油烟外溢现象,噪音源主要由出店经营时顾客喝酒猜拳产生。
整改措施:一是对醉成都餐饮店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禁止出店经营;二是要求店主积极引导就餐人员文明就餐;三是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全面收集,确保正常运行;四是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杜绝出店经营等问题发生。
受理编号121号的环境信访“滨河路与安虹路交叉口、滨河路口的聚德酒馆晚上露天摆摊,油烟味呛人,噪音扰民”。
经核实,聚德酒馆存在出店经营行为,噪音源主要由出店经营区域顾客吃饭时产生,酒馆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但存在烧烤间门窗未彻底关闭导致少量油烟外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现场要求聚德酒馆封闭烧烤间沿街门窗、清洗烧烤炉净化器;二是对其下发整改通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营业;三是加大辖区巡查检查力度,引导餐饮门店规范经营,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受理编号12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马庄镇福景祥苑小区南50米,原咸阳北高速口南20米左右,有一大概四五百米长、四五米高的土堆,正面未完全覆盖,背面未覆盖,起风时扬尘大,污染环境”。
经核实,马庄镇福景祥苑小区南50米处土堆位于兴塬路项目与银西高铁福景祥苑段项目交叉区域施工。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兴塬路项目部2017年10月进入福景祥苑区域施工,距福景祥苑红线米,北侧为原福银高速引线。该工地目前未施工,现场存在部分土方未覆盖等现象,经走访了解,前期施工中存在扬尘现象。
查处情况:一是文体功能区铁腕治霾办对兴塬路项目、银西高铁福景祥苑段两项目部下发《督办函》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停工整改,立即对裸露土方进行全覆盖,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治理要求;二是由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分别对兴塬路项目行政处罚3万元、银西高铁项目行政处罚3万元。
责任追究情况:根据《咸阳市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咸办字[2016]56号)文件精神,文体功能区集团公司王坡同志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文体功能区纪检监察审计室对王坡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对裸露土方进行全面覆盖,已于8月22日全部覆盖到位;二是要求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分段作业、洒水抑尘等防尘措施,确保日常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三是由文体功能区生态环境分局、规划局、经发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协调办组成的巡查小组定期开展检查,坚决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整改成果不反弹。
受理编号12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毕塬路和吴家堡十字红绿灯西南角,有一汽车修理厂,喷漆时气味刺鼻,污染空气。”
经核实,毕塬路和吴家堡十字红绿灯西南角有一废弃无证(无道路运输许可证、无备案)汽车修理厂,厂内有一废弃喷漆房,无电源、无喷涂设备,现场无异味。经走访周边群众和询问修理厂原负责人,未发现该修理厂有喷涂及经营等相关作业行为。
受理编号12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毕塬路锦绣观邸小区,在建4栋楼,夜间施工、打地基作业时、昼夜打热力井噪音扰民;施工现场土方未覆盖,扬尘污染大”。
经核实,发现毕塬路锦绣观邸小区现有4栋楼在建,分别为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单位,目前处于主体施工阶段。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夜间连续浇筑混凝土作业,已在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办理夜间施工备案并进行了公示;中深层地热能开发(打热力井)由咸阳市热力公司施工,因施工工艺特殊已按规定办理了夜间施工备案,并于2019年8月16日委托第三方公司陕西方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热力井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技术监测,共设5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现场打桩施工单位为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中存在部分土方裸露问题,现场未发现扬尘现象博鱼综合体育。
查处情况:秦都区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1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该项目调整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白天施工,确因施工工艺需夜间施工时,必须办理夜间施工备案,同时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组织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工地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噪音超标立即停工整改;二是要求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土方裸露部分进行全面覆盖,加强降尘抑尘措施,3日内整改到位(目前已覆盖到位);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对该区域的检查巡查力度,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受理编号12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七厂十字碧桂园秦王府小区工地,夜间施工噪音大;工地门口,只清洗车道,自行车道未清理,冲洗不全面不彻底,导致扬尘污染严重”。
经核实,七厂十字碧桂园秦都府项目由咸阳碧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中南中建五局施工。该工地因施工工艺需要,分别于2019年8月9日、12日、14日、19日进行了夜间连续浇筑混凝土作业,已在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办理了夜间施工备案,并在施工周边小区及人员出入密集区域进行了公示,现场发现该工地门口冲洗不彻底,自行车道未及时清理产生扬尘污染现象。
查处情况:秦都区执法局根据《咸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实施办法》,配合市执法局对该工地处以挂红牌停工整改5天的决定,责令8月25日前整改到位,经市执法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施工。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该工地调整工期及计划,尽可能白天进行施工作业,确因施工工艺要求,需夜间施工时必须办理夜间施工备案,同时将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组织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工地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噪音超标,立即停工整改;二是要求该工地对工地出入口道路进行全面硬化,在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进一步做好降尘抑尘措施,加强周边车道及自行车道的清洗保洁;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对该区域的检查巡查力度。
受理编号12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河南街小区东有一污水处理厂(金芙蓉水务集团),经常散发恶臭,污染环境”。
经核实,咸阳南郊污水处理厂及治污设施运行正常,臭气主要来源于粗格栅博鱼综合体育、细格栅、脱泥车间,现场检查时有轻微臭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8月20日委托西安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咸阳南郊污水处理厂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咸阳南郊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加大臭气离子处理设备的运维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及臭气有效收集全处理;二是要求秦都环境监察大队加大对咸阳南郊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稳定达标排放。
经核实,国棉一厂北生活区一二三四号楼改造工程属“三供一业”改造项目,由陕西正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期90天,预计10月初完工。经核查,现场开挖的沟槽和砂石均覆盖到位,但存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经走访了解,该改造项目在前期开挖上下水管网沟槽时存在扬尘污染现象。
查处情况:渭城区执法局对该工地下发了《咸阳市渭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并处罚陕西正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建筑工地六个100%施工进行整改,增加喷淋设施;二是要求西北一棉实业有限公司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三是新兴街道办事处和渭城区执法局在国棉一厂北生活区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防止整治效果反弹。
经核实,2018年5月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城建计划,对文汇中路(民院什字向西350米处)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9年5月完成施工后,施工单位将少量彩色沥青料、后期修补的道沿、平石博鱼综合体育、透水砖存放于桥堆下,房屋装修废弃材料为周边居民堆放于此。
查处情况:责成管理单位将文汇中路铺油后遗留的彩色沥青料、预留修补的道沿、平石和透水砖于8月25日18时前清理完毕,同时对不属于道路建设带来的房屋装修废弃材料一并进行清理。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工程竣工验收和环保整治验收同步进行的相关要求,杜绝施工后遗留建筑垃圾问题;二是协调渭城区相关部门加大对该区域的环境整治工作。
经核实,当事人反应地点应为三原县白鹿花园转盘东北角设置的垃圾台附近。经调查,因近期高温天气生活垃圾发酵产生的液体渗出垃圾斗外,导致垃圾台附近路面出现油渍,约9平方米左右。
查处情况:三原县市容局组织人员用刮刀、洗洁精、水枪对垃圾台及附近区域进行了彻底清理除污,恢复了垃圾台及附近区域的干净整洁。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对旧垃圾斗进行更换,并在垃圾台旁设置警示标志,严查重罚乱倒垃圾行为;二是每天及时转运垃圾斗,并于早晚对垃圾台及附近区域进行彻底冲洗,每日集中消杀一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台及附近区域干净整洁。
受理编号13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兴镇牛安村二组崔新泉养鸡场,距离民宅近,鸡粪乱堆,臭味大。”
经核实,养殖场为该村村民崔新泉开办的家庭养殖农场,场内东西、南北各建有鸡舍一栋,其中南北方向鸡舍朝向居民区方向布置风机一台,用于鸡舍降温,风机开启后,直接向居民区排风,加之该场每天产生粪便约300公斤,清运不及时造成部分鸡粪堆积,产生臭味。
整改措施:一是由三原县新兴镇政府负责,监督指导养殖户将养鸡场周边卫生进行彻底打扫,每天分早晚两次喷洒药剂进行消毒除臭,阻断各类病菌传播渠道;二是将西边鸡棚通风设施从北边挪至南边,出粪口挪至鸡棚最南边,并硬化场地,在北边鸡棚建设隔离墙,8月25日前完成;三是要求养殖户加强圈舍卫生清扫力度,减少气味产生来源,将每天出粪时间放在当天晚间;四是由三原县农牧局负责对养殖户开展技术培训,确保养殖场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监督该养殖场不得随意扩大养殖规模、扩建改建场区。
经核实,曹村有3户规模养殖户,建有存栏300头标准化猪舍3栋,目前存栏生猪900头,位于适养区范围内,建舍选址意见和环评备案登记手续齐全,建设有阳光干粪棚、集尿池、化尸井、固液分离机等环保设施。现场检查时,消毒制度执行到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粪污还田记录明晰,养殖场内存在轻微气味,主要来源为猪舍固有气味。另有散养户王军和雒彩丽,分别养殖生猪11头和47头,未发现养殖粪污乱倒乱排现象,但存在一定养殖气味。
查处情况:一是已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臭气监测,若监测结果高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数据指标,则由市生态环境局淳化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二是王军养殖的11头生猪已自行全部出售,养殖圈舍已关闭;雒彩丽养殖的47头生猪因其中8头母猪即将临产的原因,在2个月内搬离,并清理现场。
责任追究:对养殖小区完成臭气监测后,若数据超标,将对监管部门和包抓人员进行严肃追责;对曹村环保网格员扣发工资300元,并在马家便民服务中心进行通报批评。
整改措施:一是由淳化县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养殖户对猪舍出粪口、化尸井及集尿池盖板采用塑料再次覆盖密封,对现有防臭网再加密加厚,减少养殖场区臭味散发;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养殖场粪尿污染物得到规范及时处置;三是要求养殖户利用秋季时节对养殖小区再次绿化,增强对养殖气味吸附能力;四是马家便民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督促雒彩丽散养户对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加大除臭灭蝇频次,按时搬离。
受理编号13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张堡镇卢家村学校内有一塑框厂,白天关门,夜间生产,生产时散发刺鼻气味”。
经核实,塑框厂位于礼泉县西张堡镇卢家村(原卢家小学内),现场检查时,该厂无生产痕迹、未发现塑框原料及产品,动力电源已切断,拆除的塑框设备放于厂区院内,用塑料布遮盖。
查处情况:该塑框厂属于2018年“散乱污”搬迁类企业,2019年5月17日自行取缔后,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进行了销号。2019年8月19日,西张堡镇政府环保站在辖区例行巡查时,发现该塑框厂存在死灰复燃迹象,立即对该厂下发了《限期取缔通知书》,2019年8月20日上午,县工信局组织相关部门及辖区政府联合对该塑框厂实施了高压断电措施,并将塑框设备进行了拆除移位。
责任追究:由西张堡镇政府对西张堡村镇建设环保站站长苏志学同志给予诫勉谈话处分;县工业与信息化管理局党组对局环保巡查员李宗海同志给予诫勉谈话处分;县电力局党组对负责该片区管理员张继武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整改措施:一是由礼泉县工信局负责,对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不定期开展后督察工作,对发现存在反弹隐患的,立即取缔并严肃查处,坚决杜绝死灰复燃问题的发生;二是由礼泉西张堡镇政府负责,全面夯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网格化监管职责要求,严格落实巡查检查工作,确保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死灰复燃。
受理(信件)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秦都辖区两家餐具消毒厂存在环保问题,第一家,陕广医院对面如意电子厂区内,小番茄餐具消毒厂。第二家,世纪大道凤栖路18号,阳光消毒餐具。
小番茄餐具消毒厂位于秦都区马泉办陕广社区咸兴路8号,租赁咸阳高新电子信息产业创业基地有限公司现有厂房,法人李磊,建于2019年2月,5月份开始运营,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餐具消毒车间洗碗机产生的污水,经过油水分离池处理后排入咸阳高新电子信息产业创业基地有限公司院内化粪池,最终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咸阳市过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查处情况:《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目前没有将餐具消毒行业纳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规定,该厂不需建污水处理设施。该厂环评类别不属于“需要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报告表类别,该公司已于2019年3月6日在网上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现场采用电加热,未发现锅炉,热水主要用于餐具的洗涤,洗涤后热水温度降低,低温水排进院内化粪池后进入管网,经测量为28摄氏度,排放标准为40摄氏度;该厂东西两侧均为工业企业,最近的居民区距离300米以上,现场未发现有气味现象,现场设置六个点位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未超标。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秦都环境监察大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咸阳市时间:2019年8月15日-9月3日,投诉举报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咸阳市A810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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