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鱼综合体育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机动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机动车维修企业作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切实履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管理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不得非法排放、倒卖、处置危险废物。
(一)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规定,依法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二)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建立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博鱼·综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入口、专兼职人员组成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机构,明确主管部门及责任,指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人员发生变动调整时,要及时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交接与监管工作,确保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和追溯性。
(三)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产生、转移、出入库情况以及贮存、处置、利用等相关信息,并按月汇总填写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管理台账保存五年以上。同时,机动车维修企业要及时注册并应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实时记录电子台账,确保管理台账与电子台账数据相符。
(四)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机动车维修企业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9597-2001)》要求,建立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专用贮存区域,做到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存放,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志,配备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五)规范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行为。按照2020年底前“危险废物不出市,一般固体废物不出县”原则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转移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转移。切实强化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控,落实转运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控长距离运输,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不得非法自行处置、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贮存博鱼·综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入口、处置和利用。(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可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查询)。
(六)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机动车维修企业按规定向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利用等有关资料(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同步申报);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详见生态环境部公告2016年第7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申报登记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在发生改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并调整危险废物管理年度计划。
(七)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管理。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和意外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急预案应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危害性、突发事故的防护措施等博鱼·综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入口。
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企业数量、分布以及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参照生态环境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水平进行抽查考核评分,考核结果通报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排放、倾倒、倒卖、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对企业把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单位和个人非法收集危险废物、不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转移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级要加大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境监管力度,规范其经营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是机动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行业开业条件》(GB/T16739)等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严格加强维修企业备案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将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废机油)、染料、涂料废物(如废油漆、废漆渣等)、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滤芯、废机油壶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管理作为双随机检查的重要内容,指导和督促维修企业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培训;将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纳入机动车维修企业年度考核内容,按照《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严格考核,对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的维修企业要加大扣分力度或降低考核等级;对环境违法行为性质严重、涉及危险废物环境犯罪案件的,及时移送环境执法和公安等部门,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于未经备案的维修企业责令改正,已备案但超范围经营的维修企业责令改正,严重的则责令停业整顿。
各级交通运输、环保部门要加强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和企业充分认识危险废物的危险性、规范管理的重要性,督促企业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全处置;实施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对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及时纠正机动车维修企业违规、违法行为,促进机动车维修企业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推动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本文件自2020年10月2日起正式实施,原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华市交通局《关于加强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金环发〔2008〕40号)自实施日起自动废止。
1398888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