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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环委办函〔2022〕1号关于2021年贺州市汽车销售及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报
按照市环委办《关于印发2021年贺州市汽车销售及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2022年1月组织人员到各县(区)开展了汽车销售及机动车维修等行业危险废物排查整治督导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方案》要求,本次督导共抽查了汽车维修、电池销售、再生资源回收行业19家相关单位,其中八步区、钟山县、昭平县博鱼·综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入口、富川瑶族自治县各4家,平桂区3家。大部分单位基本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设置危险危废贮存设施,建立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回收合同(协议),提供运输单位的相关材料,合法运输危险废物,按照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
从督导整体情况来看,各县(区)基本上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根据提供的排查名单,全市排查汽车销售及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共94家,其中八步区5家,平桂区52家,昭平县5家,钟山县8家,富川瑶族自治县24家。经统计,2020年这94家单位生危险废物58.25吨,其中废矿物油51.25吨、废铅蓄电池7吨。全市共选取9家企业作为重点监管整治单位,其中八步区5家,其他县(区)各1家。
一是部分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管理不规范。部分汽车维修单位未设立规范的废矿物油贮存场所,仅在维修工位旁边就近设置了简易的贮存设施,未达到“三防”措施要求。部分汽车维修单位(含4S店)未将废机油格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未设置相应的贮存设施。多数单位(尤其是电池零售商)未设立废铅蓄电池贮存设施,或未将废铅蓄电池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二是部分企业未建立危险废物台账或台账记录不规范。部分企业未做贮存和出库环节的台账记录,无法提供转移到合法回收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导致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去向不明确。部分企业台账记录不规范,产生、贮存和转移环节填写混乱。
三是部分企业未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多数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和电池零售商未做到亮照经营,一家现场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博鱼·综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入口。个别再生资源回收单位未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疑似非法从事机动车拆解活动,现场环境管理较差。
四是个别企业将废铅蓄电池交由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回收。废铅蓄电池产生量较大的单位为电动车销售和蓄电池销售行业,该类单位的废铅蓄电池主要通过以旧换新或私人回收等方式回收,将废铅蓄电池交由湖南、广东等无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
一是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危险废物回收活动。据产生单位反映,个别经营单位未按照《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贺州市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社会源危险废物转移的通知》(贺环函〔2020〕91号)要求如实填写“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市内转移交接单(以下简称“交接单”)”,导致产生单位无法提供危险废物去向证明。
二是市内社会源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管理较为混乱。部分产生单位提供“交接单”上填写的经营单位与签订合同(协议)的单位不一致,上门回收承运人工作单位与“交接单”盖章单位不一致等。
一是排查漏查率较高。1.排查范围窄,覆盖率低。各县区本次排查范围多数为本辖区主城区及附近乡镇的汽车销售及机动车维修行业,未在电池零售、电力、水力、移动通信、银行服务行业及绝大多数乡镇开展排查工作。2.排查单位数量少。本次排查的企业数(94家)不到2019年社会源危险废物排查企业数(992)的10%。
二是部分县(区)打击力度较弱。由于打击力度较弱,部分县(区)的危险废物未能合法有效收集。经统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市4家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收集了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共4500吨。据经营单位反馈,其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绝大多数来源于八步区和平桂区,其他三个县收集量较少。
三是未形成监管合力,执法和宣传力度不足。1.部分县(区)有关部门未开展联合排查整治行动,未形成监管合力;2.涉危废案件的查处率不高。各县(区)目前对于涉及社会源危废的无证经营与非法转移处置等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数量仅为八步区的2件,其余县(区)均为0件。3.宣传力度不足。未对产生单位发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定义务告知书,也未对社会群众发放宣传单,没有达到宣传普及效果。
(一)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区)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博鱼·综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入口,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抓好推进落实,扎实开展排查整治整改工作。
(二)查缺补漏,全面开展排查。以本次排查为基础,一是进一步扩大排查整治区域范围,逐步将乡镇的汽车维修行业纳入排查整治清单;二是实现行业排查整治全覆盖,对电力、水力、移动通信、银行服务等行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三是查缺补漏,完善重点整治清单。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或者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线索要深究细挖,一查到底,特别是对无证经营危险废物、未按照营业许可证核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和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处;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严惩。
(四)强化部门联动,保持信息互通。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等社会源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包括废旧资源回收、机动车拆解、机动车维修及危险废物经营等行业,涉及合法经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规范管理。各县(区)应强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如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应主动反馈到相关部门,实现执法联动,提高执法效率。
(五)加大媒体宣传和公众参与力度。一是加大对产废单位和社会公众关于社会源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知识的科普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二是通过社交媒体向公众曝光涉危险废物案件,强化警示效果;三是将行动开展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提高监管部门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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